使用条款
在使用 ForeverMissed.cn(以下简称"我们"或"本平台")提供的网站或应用程序(统称"本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
请您特别注意:以加粗、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特别注意的与您的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如您不同意本条款的任何内容,请勿使用本服务。
1. 条款的适用范围与接受
当您注册账户、浏览、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访问本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承诺作为您与我们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条款中的"您"指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如您未满 18 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条款,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服务。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保留不时修订本条款的权利。对本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我们将通过本服务内的显著位置、弹窗提示或电子邮件等显著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在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同意更新后的条款。
2. 服务说明与用户注册
本服务为在线纪念/追思平台,允许用户创建和管理在线纪念馆,发布纪念内容,邀请亲友共同追思。使用部分功能(如创建纪念馆)前,您需要注册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您在注册时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如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我们有权限制或终止您的账户。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并对账户下的全部活动负责。如发现账户被盗用或存在安全风险,请立即通知我们。
3. 用户许可与行为规范
在遵守本条款的前提下,我们授权您为个人非商业目的使用本服务。您不得: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 包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肖像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
- 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地域歧视或其他歧视性内容;
- 以商业目的使用本服务,或为转售、租赁而占用纪念馆资源;
- 使用机器人、爬虫、网络抓取工具等自动化手段抓取、复制或监控本服务的任何部分;
- 发送垃圾邮件、连锁信、未经请求的广告信息;
- 上传或传播病毒、木马或其他有害、破坏性程序;
- 破坏、干扰本服务的安全性、系统资源、服务器或关联网络,或试图未经授权访问本服务;
- 未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发布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个人识别信息或图像;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我们鼓励您制作、复制、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民族团结等内容;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4. 用户内容的权利与许可
4.1 用户内容的所有权。您对本服务中由您原创或您享有合法权益的用户内容(包括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保留全部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
4.2 您向本平台授予的许可。 为向您提供本服务(包括展示、存储、搜索、内容分发等功能),您授予我们非独占的、可转授权的、有期限的许可,允许我们在本服务范围内使用、复制、展示、存储、传输和分发您的用户内容。该许可在您删除相关内容或注销账户后终止,但已由其他用户合法转发、存储或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的内容除外。
4.3 用户陈述与保证。每次提交内容时,您陈述并保证:(1)您对该内容享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益;(2)该内容不违反本条款及法律法规;(3)如您提交涉及他人的内容,您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必要授权。
4.4 内容管理。我们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我们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内容进行审核,并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自主判断,对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条款的内容采取警示、拒绝发布、限期改正、暂停更新、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
5. 知识产权与侵权投诉
本服务中的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界面、文字、图形、软件、代码等)的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未经我们书面许可,您不得复制、改编、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内容。
侵权通知("通知-删除"机制)。 我们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您认为本服务上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或您的代理人)可向我们发出书面侵权通知。通知应包含:
- (a)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 (b)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的侵权内容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 (c)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如权属证明);
- (d)对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并承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如您认为被错误投诉,可向我们提交反通知,反通知应包含上述(a)至(d)项的相应信息。侵权通知与反通知请发送至 support@forevermissed.cn。在提交通知前,建议您咨询法律顾问。我们保留终止侵权用户账户的权利。
6. 服务的变更、暂停与终止
6.1 您的终止权。您可随时通过本服务内的功能或书面通知我们注销账户、终止使用本服务。
6.2 我们的终止权。如发生以下情形,我们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及服务:(1)您违反本条款或法律法规;(2)您的账户长期未使用;(3)存在恶意使用、ID 或域名抢注等行为;(4)多名用户就同一纪念馆或名称产生争议;(5)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机关指令。
6.3 终止后的处理。账户终止后,您将无法访问账户内的内容。我们将在合理期限内按照隐私政策的约定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及用户内容,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的除外。
6.4 费用退还。如因您主动注销或我们非因您违约而终止服务,我们将按比例退还您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服务期间对应的费用。如因您严重违约导致我们终止服务,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但我们退还的金额或留存的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同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7. 纪念馆的存续
选择"永久"方案的纪念馆,在我们正常运营期间通过本服务保持可用;选择"一年"方案的纪念馆,自开通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本服务保持可用。但下列情形除外:(1)本服务因不可抗力或经营调整全部或部分停止;(2)超出我们合理控制的事件导致数据丢失或服务中断。您可以随时要求我们免费删除您创建或赞助的纪念馆。
8. 未成年人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及相关规定,我们对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采取以下措施:
- 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须获得监护人同意;
- 处理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须获得监护人同意(详见隐私政策);
- 我们不得提供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 监护人可联系我们对涉及未成年人的不当内容进行处置。
9. 免责声明
本服务所包含的信息和内容按"现状"提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不就以下事项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服务的不间断运行、无错误、符合您的特定需求。
上述免责声明不适用于因我们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您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也不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免责的情形。
您理解本服务涉及用户生成内容,我们无法对所有内容进行逐项核实。对于用户内容及其引发的风险,由相应内容的发布者承担责任。但我们收到合规的侵权通知或违法内容举报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10. 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我们违反本条款给您造成损失的,我们的赔偿责任以您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为限。本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因我们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或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限制责任的情形。
11. 赔偿
如因您违反本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我们或我们的关联方遭受索赔、损失或处罚,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 第三方链接
本服务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的链接。这些第三方网站由独立机构运营,其内容和做法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您访问第三方网站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对第三方网站内的产品或服务的引用不构成我们的认可。
13. 投诉与举报渠道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们建立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机制。如您发现本服务上存在违法信息或不良信息,或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 举报邮箱:support@forevermissed.cn
- 在线联系表单
我们将在收到举报后依法及时核查处置。您也可向中央网信办(1237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举报。
14.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社会异常事件、电力或电信服务中断、网络攻击等)导致我们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条款义务的,不构成违约。我们将尽合理努力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15. 管辖权与适用法律
本条款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条款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因本条款或本服务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我们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一般条款
可分割性。如本条款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部分应视为已被符合法律且尽可能接近原意的有效条款所取代,本条款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完整协议。本条款(连同我们的隐私政策,通过引用并入本条款)构成您与我们之间关于使用本服务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相关沟通和协议。
权利的保留。我们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 在线联系表单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support@forevermissed.cn 与我们联系。
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1月1日。